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调研报告
一、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基本情况
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是由国家科技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推进设立的区域性技术转移平台,于2014年11月获科技部批复落户上海,2015年4月23日正式揭牌,扎根于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湾谷科技园,聚焦战略新兴产业及传统产业改造提升领域,立足上海、面向长三角,辐射全国乃至全球。围绕打造国际技术转移转化运营试验区这一核心目标,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以创新先行先试者、国际资源导入者、功能平台构建者为己任,集技术交易、孵化引导、科技金融、国际对接等多种功能于一体,通过海量聚集国内外顶尖技术并实现交易,锐意实践技术标的金融创新,推动技术市场和资本的有力结合,最终形成科教资源雄厚、高新技术产业集聚、技术转移机制完善、技术交易模式创新的国家技术转移战略要地,成为全球科技创新体系枢纽及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示范区。
图一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主页
(一)运营主体
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的运营主体是上海东部科技成果转化有限公司,公司以上海市湾谷科技园为1个核心,辐射国际、国内2大技术转移市场渠道,形成各级政府指导、平台公司管理、市场化企业运作的3层运营架构,集合4大企业单位的协作力量,共同推动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建设。
图二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四大协助平台
(二)功能定位
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将功能定位于:国家创新体系示范;国际技术转移枢纽;上海科技创新引擎和杨浦“中心创新区”。
图三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功能定位
(三)组织架构
在中心之下设置了国际合作部、研究院、BVIC(上海湾谷创新中心)项目部、技术交易管理中心、技术经济管理中心、高校平台和综合管理部等七个管理部门,其中:
国际合作部主要负责海外技术资源对接、管理、维护和合作;国内优质创新能力与海外市场资源匹配;跨境资金池与海外资本市场对接;海外分中心日常沟通、项目合作、活动执行。
研究院主要负责科技政策研究、战略业务研发、信息资讯采集、技术行业研究、技术转移咨询等,力求成为东部中心技术转移体系决策智囊、区域技术转移咨询规划平台,致力于打造业界有影响力的技术转移智库。
技术交易管理中心专注于创新网络合作方的技术转移,实现技术供给方、需求方、中介方与平台资源的交互共享,从科技园区和行业协会入手,服务于研发能力强或者有技术升级、转型需求的单体企业,研究所等;
技术经纪管理中心致力于建立技术经纪培育平台,从技术交易政策宣传、技术经纪人才导入和团队组建入手,提供法律、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等综合性服务。
高校平台主要负责通过与有需求的科技企业对接,将市场化交易意向价格进行线上公示线下询价,将上海、浙江、江苏、安徽等地的高校科研成果高效率、全方位、综合的转化到企业。
图四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组织架构
(四)规划建设
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位于湾谷科技园,是上海市杨浦区着力打造的“中央创新区”(CID)核心机构之一,总规划面积66万平方米,已建成22栋办公大楼。中心位于其中一栋之中,建筑面积约8000平米,规划有技术展示大厅、项目路演大厅、创客咖啡厅、技术交易大厅等功能区。
图五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路演大厅
(五)运营模式
初步形成“多层次”技术转移运营模式。主要是:
平台运营型。以转移转化平台形式,集合服务机构,形成能力匹配和业务分发,服务于各类转移转化机构和相关从业者。
供给驱动型。以优质技术供给库,服务众多国内成长型企业、结构转型升级企业、各类技术投资基金。
需求牵引型。打造企业开放创新体系,服务大型企业集团、上海成长型科技企业、技术驱动型中小企业。
二、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基本研究
(一)基本经验
一是按照民营化原则构建技术转移转化平台。
发起人作为上海杨浦湾谷科技园运营主体专门新设上海科技成果转化有限公司,负责东部中心运营,能够依托园区运营收益,支撑东部中心正常运转。
二是按照平台化原则聚集资源。
目前,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通过融合科技界、服务界、产业界三大主体,汇聚科研单位、优势企业、政府部门、科技中介、孵化加速组织、投资机构、科技媒体七大对象,形成以集中交易为核心,集基础服务、专业技术服务、资本服务三大功能于一体的技术转移生态体系。通过整合技术提供、技术需求、技术转移经纪机构及其它增值服务商等资源,在技术转移市场确立规则、流程指导,形成了在技术转移创新业务上提供业务示范的第四方平台。
三是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专业服务。
初步形成了八大基础服务产品:技术合作、知识产权、咨询、金融、人才、法律、大数据、会议等。
八大特色服务包:高校成果转化、东部智库、东部资金池、行业服务包、东部实验室、东部众创、开放创新、软着陆等。
针对高校科技成果,打造了高校技术转移“线下询价”定价流程和高校技术转移“分类策划”服务流程。
拟定设立十亿技术转移基金,支持技术孵化、加速、产业化。
四是按照国际化方向对接海外市场。
设立美国波士顿分中心,融入国际技术创新制高点。
设立新加坡分中心,联结海外华人创新集聚枢纽。
设立欧洲分中心,汇集欧洲可并购科技中小企业和家族企业。
(二)存在问题
一是发起人结构单一。名义上构筑了四大技术转移协助平台,其实“多块牌子,一套班底”,很难有效匹配和长期支撑功能定位的需要。
二是运营团队专业性不强。据了解,核心运营团队基本上以前从事园区运营管理工作,在园区招商,园区运维方面较为擅长,但在技术转移、技术交易、成果转化、科技金融、资本运作等方面,理解和认知上尚未完全到位。
三是商业运营模式还不成熟。主要是缺乏核心的,独特的,适应市场所需的产品和服务。在技术成果定价机制、托管机制、交易机制、转化机制、服务机制等环节还缺乏实质性的东西,离形成成熟的商业模式还有一定距离。
四是平台功能尚不完备。就目前看,东部中心技术转移所需的公示、定价、展示、撮合、保证、结算、见证等功能还未完全具备,与此紧密相关的平台公信力、市场认可度、品牌影响力都需要假以时日。
(三)借鉴意义
一是要尽快融入多层次技术市场体系中
虽然我省深圳市已作为国家构建“2+N”多层次技术市场体系的重要一极,率先授牌成立国家技术转移南部中心,但是其他地区乃至整个华南地区科技成果交易还不活跃,技术转移资源还远没有得到有效整合和利用,技术产权交易和科技成果转化平台还处于多头并举的无序格局。应借鉴上海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的做法,抓住关键点、着力点,知难而进,大胆尝试,积极融入到“2+N”多层次技术市场体系中来。
二是要采取混合所有制方式建立技术转移平台
区别于上海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的组建方式,我省技术转移平台应明确建设主体,联合平台运营商、渠道(网络)运营商和金融资本商,采取混合所有制方式,引进专业运营团队的方式建设运营。
三是要打造具有公信力、影响力的技术转移平台
首先要形成规范统一的交易规则、交易流程、交易制度。其次要开发具备科学性、权威性、公正性的服务产品和服务模块。其三要有明确的监管部门、监管流程、监管标准和处罚措施。其四要建立严格定期的考核制度和奖惩办法,并委托第三方予以评估。
四是要按照“三化”方向做好技术转移运营工作
学习上海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的先进经验,要按照“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方向,打造和提升我省技术转移运营水平。在专业化方面要“强长坂,补短板”;在市场化方面要“强产业,补实体”;在国际化方面要“强合作,补差异”。
三、工作建议
新形势下中央对广东提出了建设全国科技产业创新中心的重大任务和要求,为加快我省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进一步整合利用华南地区技术转移资源,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根据朱小丹省长的指示要求,省科技厅会同广州市组织起草了“华南(广州)技术转移中心建设方案”。省市联合组建“华南(广州)技术转移中心”,建设充满活力的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的技术转移平台,从而推动广东成为国内外技术转移交易集散地,有力支撑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建设。
(一)目标定位
规划筹建的华南(广州)技术转移中心(以下简称“华南中心”)定位为全国多层次技术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打造成为华南地区最具活力的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的技术交易平台。
一是为技术交易供需方提供交易资源、促进达成交易、提供配套服务,显著吸纳资金、技术、人才等创新要素;
二是为技术交易提供政策支撑服务,制定技术交易规则和流程,建立技术交易基础数据库,运用互联网技术促成技术交易对接;
三是熟练运用科技金融工具,有效促进资本与技术对接,成为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加速器;
四是发展成为高端科技服务机构的集聚地和连接国际创新资源要素的集聚区,形成业态新颖、模式多样的创新创业生态体系。
(二)组建原则
1、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推动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优化配置资源功能,打破所有制界限,实现发起人主体强强联合,优势互补,资源共助。加强政府引导和协调,制定支持政策,落实配套措施,形成政府推动市场化发展的有力机制。
2、坚持顶层设计与分步实施相结合。正确分析华南地区技术市场特点规律,要在顶层设计上突出亮点,形成特色,合理布局,均衡发展。同时也要积极稳妥,力求成效,分步实施,扎实推进。
3、坚持积极创新与规范发展相结合。切实立足华南地区产业基础雄厚,科教资源富集,创新创业活跃,转移吸收领先的优势,在制度创新、模式创新、服务创新上敢于超越,先行先试,在政策制定、市场监管、行业自律上严格约束,规范发展。
4、坚持平台统一与市场开放相结合。分级构建华南技术转移线上线下服务平台,通过统一平台标识、信息披露、交易系统、交易规则、过程监管等,实现信息共享、数据共享、服务共享、人才共享等。在此基础上发挥各自优势,形成竞争态势,打破市场壁垒,促使市场开放。
5、坚持盈利服务与公共服务相结合。首先明确华南技术转移平台的盈利性质,打造适应市场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形成满足需求的服务产品和服务特色。同时兼顾平台的公共性、公益性,赋予其一定的公共服务职能,以发挥更好的引领辐射、推动示范作用。
6、坚持平台运营与渠道运营相结合。模糊界定平台运营商与渠道运营商的边界,互为平台商,互为渠道商,二者侧重点不同。平台运营商更多的是提供制度设计、系统开发、服务模块、数据分析等服务产品。渠道运营商更多的提供市场开拓、营销推广、转移机制、创新服务等服务产品。
(三)组建模式
借鉴中国技术交易所、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上海联合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浙江技术大市场的经验,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采取“1+N”的建设和运营模式,即通过组建1个法人公司,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组织体系和绩效管理机制,,承接政府公益性基础性建设任务,吸引一批(N)高端科技创新平台和服务机构集聚。具体内容有:
“1”:是华南中心的功能核心。以“混合所有制、多主体参与”原则组建“华南(广州)技术转移中心有限公司”。以广州市产权交易所集团、南沙区政府为建设主体,联合科技金融服务机构、网络技术运营商及相关科技服务机构共同组建,并预留10-15%用于对经营团队的股权激励。
“N”:是华南中心的重要支撑体系。通过政府引导和政策激励,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吸引高端服务机构入驻,包含研发设计、科技金融、知识产权、检验检测、创业孵化等服务机构,吸引各类技术市场要素向华南中心聚集,并利用毗邻香港区位优势建立起与国际科技创新资源合作长效机制。
(三)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重点建设“一网三库”,一网是华南技术交易网,提供技术、专家、资金等信息展示,还提供定价、公示、撮合、鉴证、保证、结算等交易服务。三库是科技成果库、科技需求库、专家库。利用互联网模式,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发布最新科技成果,面向中小企业征集技术需求,整合专家资源,帮助企业解决关键技术难题。
服务功能。华南中心将设置研发设计服务、技术交易服务、科技金融服务、创业孵化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科技咨询服务等七大业务板块,将华南中心打造成为华南地区有区域影响力的技术转移中心。其主要业务范围包括:项目挂牌与交易、科技型企业股权交易、项目孵化、技术转让与许可、科技信贷保险、科技信贷担保、科技信托、科技融资租赁、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及其若干子基金、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及其若干子基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价值分析与技术评估、技术股权托管、研发设计服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中小企业融资策划、科技项目咨询策划、科技人才资源服务、技术经纪人培训和科技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培训等服务事项。
(四)保障措施
一是成立华南技术转移中心建设领导小组。成立由省科技厅、广州市政府任组长,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南沙区政府任副组长,省市区科技部门及发起单位共同参加的筹建工作小组。筹建工作小组下设联络办公室负责筹备相应事项,协调筹建中出现的问题。
二是落实筹建经费。以省市区三级政府重点项目方式安排预算落实华南技术转移中心筹建经费,通过省市区联合资助的方式,共同建设华南技术转移中心工程。
三是落实场地和制定配套政策。南沙区负责落实华南技术转移中心使用场所,包括提供“1+N”的物理空间及相应配套空间,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吸引科技服务机构和人才技术落户。
四是成立技术转移转化联盟。发起成立“华南(广州)技术转移转化服务联盟”,制定服务标准、服务流程,通过行业自律促进政府技术转移转化政策的落实。
五是开展技术专业人才培训。引进和培养一批懂技术、懂市场、懂管理的复合型科技服务高端人才。通过专业机构为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开展技术经纪人培训。